安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全流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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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态国际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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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
王子曦
所在地
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8-26 16:21

详细介绍

安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全流程代办)


安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全流程代办)


安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全流程代办)


下列是关于安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的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报告及附件: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附件)。

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

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的,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

审核与决定: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后续事项:

《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对于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但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

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规定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理由充分的申请作出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对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出具不予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企业根据审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审核登记过程中,企业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审核登记申请的,应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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