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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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08-23 11:11
浙江温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除了要满足相关条件、准备齐全材料外,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申请时点:对中长期贷款类外债,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 。
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除了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金用途说明、偿债计划等常规材料外,还需注意其他特殊要求。例如,除继续要求借用外债主体和担保主体提供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外,申请主体也需要提供该项财务报告;就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申请情况,除继续要求提供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外,还需要提供信息报送情况;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针对新申请事项及变更事项申请,均要求专ye机构出具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
信息填报与真实性:企业应当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请外债审核登记、报告有关信息等。企业须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ye机构和人员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等,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
后续信息报送:企业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月末和 7 月末前 5个工作日内,登录该网站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
有效期管理:《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应注意在有效期内合理安排外债的使用和相关事宜 。
沟通与咨询: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事项,企业应及时与当地的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负责外债备案登记的科室进行沟通和咨询,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以zui新的政策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