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办理的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达到的等级(一、二、三级)的认可,其中一级高。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获得以上等级分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认证,所获取的企业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办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有不少于10名取得相应资质的专职评审人员;
5.每个评审范围应有不少于3名与评审范围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