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标准:GB 4706.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 供应商
- 深圳市实测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测试周期
- 5-7天
- 寄样地址
- 深圳宝安
- 价格费用
- 电话详谈
- 罗工
- 17324413130
- 检测工程师
- 罗卓文
- 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太宁路145号二单元705
- 更新时间
- 2024-11-01 20:00
此标准为ccc(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标准。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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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re 测试要求: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标志和说明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发热
防锈
非正常工作
分类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机械强度
结构
螺钉和连接
耐潮湿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内部布线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输入功率和电流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元件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4pcs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regular service 7-9 working days
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1:
市场监管zongju关于2018年电动童车等2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9〕40号
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电热毯产品,对19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电热毯产品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的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21.111.1条款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的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21.111.1条款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
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电热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3:
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6年第1批,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陕西等11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电热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4:
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4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14个省、直辖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电热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5:
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陕西等11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热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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