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写公司
- 供应商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监测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验收
- 联系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号
- 18831187358
- 经理
- 史晓辉
- 所在地
-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丽居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28 08:00
宿迁市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写公司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及取土、
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收违法所得,并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一)个人取土、挖砂、采石等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取土、挖砂、采石等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