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两台旧数控车铣复合加工中心手续流程一定要注意压力容器
- 供应商
- 顺捷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关物流部)
- 认证
- 港深进出口
- 中检CCIC装运前检验
- 办理事项
- 报关报检,海运物流,进口物流
- 可操作港口
- 天津上海,深圳厦门,宁波广州,东莞青岛
- 联系电话
- 15818318684
- 手机号
- 15818318684
- 联系人
- 邢雪斌
- 所在地
- 东莞市南城街道袁屋边社区华源大厦409室
- 更新时间
- 2024-11-17 09:00
2018-12-04 15:18:14 石家庄海关
11月29日,石家庄海关隶属邢台海关对辖区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两台旧数控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上述设备中各夹带一台禁止进境的旧压力容器。为消除安全隐患,该关依法对其实施监督销毁处理。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zongju2001年第37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旧压力容器更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将危及人员、财产的安全。
为此,石家庄海关提醒有关企业,进口机电产品尤其是旧机电产品时,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产品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口;二是要加强与海关的联系,寻求技术政策支持,切莫擅自行事;三是要协调好发货方,促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谨防其将淘汰产品转移至我国。(唐存涛、尚云庄、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