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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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 更新时间
- 2024-11-22 08:00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本公司向自家股东举债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在实践操作中,若本公司决定向其股票持有人(即股东)个人借款,首要步骤便是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就此等借贷事宜进行正式且详尽的讨论与表决。借款涉及债务责任问题,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章程规范,此类重大事项均需由股东会举行投票以作出决策。待各股东均对此次借款事宜达成共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本公司依法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之后,才可进行实际的借款交易。
倘若本公司的章程明文规定反对公司向股东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融通款项(包括借款),那么在该情形下,所有涉及借款事宜的行为皆因违反公司章程而归于无效。jingque地说,当本公司在其营运过程中,由于资金紧缺或者业务发展的特殊需要,向其内部的股东个人提出借款请求时,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公司向股东借款”现象。因此,要判断关于公司向股东私人借款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违法违规,zui重要的是要看其借款行为是否完全遵循了法定的借款流程。
《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