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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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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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08478829
- 法定代表人
- 徐雄午
- 所在地
-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 更新时间
- 2024-11-22 08:00
一、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吗
遵循中国公司法中关于营业范围的明确规定,分公司所能开展的商业活动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授权的区域和内容。
然而,子公司作为具备完全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其营业范围可接受再次申办,且无须受到母公司自身营运领域的约束。尽管子公司与母公司可能存在部分相同或相似的经营领域,但必须分属于异地经营。
同时,两者的经营业务范围亦不排除有差别化的可能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子公司有权扩张其业务范围,以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实现经济效益zui大化。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
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分公司面临法律责任时,其zui终责任须由总公司承担。原因在于,分公司仅为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经营过程中,若因分公司自身行为导致法律责任发生,应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然而,为了保证权益不受侵害,分公司可先行以其所掌握和控制的资产作为偿付责任的基础,如有不足之处,则由总公司予以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