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材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
- 供应商
- 上海画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名称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手机号
- 18621268995
- 联系人
- 洪本兴
- 所在地
-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9-17 07:00
《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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