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出口CE认证
- 供应商
- 上海迈希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88.00元每件
- 业务范围
- CE认证服务
- 认证机构
- NB机构
- 上海
- 欧洲
- 联系电话
- 021-52968370
- 手机号
- 13816719847
- 联系人
- 彭君
- 所在地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海路3369弄5幢202室-1
- 更新时间
- 2024-11-09 08:00
欧洲ce认证简介
根据medteceurope统计,2022年欧洲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1350亿欧元,约占全球市场的27%,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
自2021年5月起,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遵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2017/745而不是医疗器械令93/42/eec,才能获得ce标志批准。因此,医疗器械必须根据mdr进行分类。
(一)确认出口国家
若出口至欧洲经济区eea包括欧盟eu及欧洲自由贸易协议efta的 30 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则可能需要ce认证。
(二)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产品指令
根据欧洲框架,医疗器械分为四类:|类、lla类、llb类和i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风险很高。由于新监管系统的更严格规则,许多设备的类别发生了变化。之前他们会被归入lla或llb类,但现在他们将被归入iii类。如果您的医疗设备属于i类以外的任何其他类别,您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供证明,证明您的产品符合相应ce指令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ce认证所需程序及流程
1.确认出口国家
2.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于产品指令
3.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4.确认认证所需的模式(module)
5.采用"自我声明"模式还是"必须通过公告机构
6.建立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及其维护与更新
(三)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ce marking)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 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 个 eea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fil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对被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但是已加贴ce标签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从货架上暂时拿掉,或从市场中完全地撤除);已加贴ce标签之产品型号在投放到欧洲市场后,若遇到欧盟有关的法律更改或变化,其后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四)确认认证所需的模式(module)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 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非常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9种基本模式:
(五)采用“自我声明”模式还是“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风险水平(risk level)较低(minimalrisk)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risk level)较低(minimalrisk)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
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nb(notified body)介入。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 ce 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六)建立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
及其维护与更新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技术文档”是欧盟医疗器械指令中很重要的一个事项,它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准备充份的技术资料和证明,供主管机关抽查,或发生诉讼纠纷时使用。各欧盟指令对于"技术档案"的要求有所差别,在这里谨以中国出口企业很常用的“医疗器械”的要求为例,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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