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居民消防维保
- 供应商
- 河南世耀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5565686555
- 手机号
- 17538261611
- 联系人
- 世耀诚
- 所在地
- 卧龙岗汉画街中段55号
- 更新时间
- 2024-07-30 14:12
居民住宅小区这一客观存在,非常特殊,应当单独出台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条例。要综合考虑把业主自治权、业主共同管理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业主个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等各个主体的行政责任等都纳入其中,统一进行规定,才能解决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
共用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立即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费用等原因,导致未按规定实施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区房屋管理部门,区房屋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业主委员会,明确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代为维修的费用数额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明确缴付期限。业主委员会拒不缴付维修费用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催告业主委员会缴付;经催告后业主委员会仍未缴付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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