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养生机构两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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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聚医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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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0683129
联系人
曹金枝
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89号301室(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4-09-18 07:30

详细介绍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千万不能踩以下两条红线
⭕️红线一:不得宣传治疗作用,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
《规范》第六条规定,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健康咨询等为名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开展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
⭕️红线二,《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进行带有医疗性质的宣传。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进行带有医疗性质宣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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