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组运输鉴定报告申请要求,un38.3认证包装方式。un38.3认证包装方式有3种【1】电池单独包装出货(1)965 ia电芯>20wh、电池>100wh(2)965 ib 电芯≤20wh、电池≤100wh(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的净重:客机和货机上均不超过10kg)(3)965 ii 电池≤20wh、电池≤100wh【2】966 ii电池与设备一起包装出货【3】967 ii 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出货。
un38.3认证和msds有什么区别?通常很多人做电池检测的时候,将un38.3和msds混淆或者认为是同一个认证,这对办理检测有非常大的影响。msds是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是一份对锂电池成分以及应急处理的文件,un38.3是对锂电池的一份安全检测。因为锂电池要空运,经常要求一并提供un38.3和msds,因此很多人误认为un38.3就是msds。
除此之外的其它方面:1、获取途径;由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还可以从网络上获得电子版的报告,试验概要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内容与电池实物一致;2、报告编写;应以锂电池生产商作为试验概要的编写主体,也可由un38.3的测试机构辅助或进行编写;3、使用文字;目前尚未要求,但对出口至海外,以及其它销售和监管的需求,应使用英文撰写,或使用英文加中文双语编写;4、其他锂电池;由锂电池驱动的电动车un3171,或含有锂电池的混合动力车辆un3166,其中的锂电池也需要提供”试验概要”。
2016年2月22日,民航组织(icao)委员会已采纳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修订其技术指南中有关锂电池运输的规定。新规定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行。修改后的新规定包括:(1)荷电状态限制:锂离子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soc)不得超过30%,包括sectionii电池芯和电池。此项规定不适用于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包含在设备内的电池。(2)包裹数量限制:寄件人托运的每票货件中sectionii包裹(仅指电池)不得超过一个。(3)集合包装限制:一个集合包装内所含sectionii包裹不得超过一个(8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4)电池单独交运:寄件人必须将锂电池货件(仅指电池)与其他货件分开单独交运。
关于电芯或电池的描述,至少包括:(i)锂离子或锂金属电芯或电池;(ii)质量;(iii)额定功率或锂含量;(iv)电芯/电池的外观描述(v)型号;已进行的测试及结果(及格/不及格);组装电池测试的参考要求,如适用(i.e.38.3.3(f)和38.3.3(g));《测试和标准手册》修订版作为参考,以及对该修订版的任何修订(如有);签字,包括签字人的姓名和头衔,以证明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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