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对IVD产品在各个临床试验分类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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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9-15 09:00

详细介绍

在欧盟,体外诊断(ivd)产品的临床试验根据其分类的不同,要求也有所不同。欧盟ivd法规(ivdr)将ivd产品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每个类别的临床试验要求各有差异。以下是根据ivd产品的不同分类,临床试验的主要要求:

ivd产品分类

根据欧盟ivdr(eu2017/746),ivd产品分为以下几类:

a类:低风险产品,例如实验室用的一般控制试剂。

b类:中等风险产品。

c类:高风险产品,例如传染病的诊断试剂。

d类:较高风险产品,例如用于检测高传染性病原体的产品。

各分类的临床试验要求

a类(低风险)

一般要求

不需要临床性能研究。

可通过文献资料、实验室数据等非临床数据证明其安全性和性能。

需符合基本的安全和性能要求(gspr)。

b类(中等风险)

临床性能研究

可能需要进行有限的临床性能研究,但通常可以通过现有文献和非临床数据来补充。

需制定并提交临床性能研究计划(cip),说明研究设计、方法和预期结果。

伦理委员会批准

必须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受试者权益得到保护。

c类(高风险)

临床性能研究

通常需要进行较全面的临床性能研究,以证明产品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需制定详细的cip,包括纳入/排除标准、研究终点、样本量和统计分析方法。

风险管理

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管理,识别并控制潜在风险。

数据管理和报告

需严格的数据管理和定期报告,包括监测负面事件和产品性能。

d类(较高风险)

临床性能研究

必须进行全面的临床性能研究,产品在真实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研究设计应包括更严格的纳入/排除标准、大样本量和详细的统计分析计划。

伦理和法规要求

需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和相关监管的许可。

必须遵守良好临床实践(gcp)和相关法规要求。

上市后监测(pms)和临床随访(pmcf)

需制定并实施详细的pms和pmcf计划,以持续监测产品的安全性和性能。

定期提交pms和pmcf报告,向监管报告任何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键要求和文件准备

无论ivd产品的分类如何,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文件和准备工作:

临床试验协议(cta):每个临床试验都需要一个详细的cta,明确试验的设计、目标、方法和分析计划。

知情同意书(icf):所有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数据管理计划(dmp):制定和实施数据管理计划,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质量管理系统(qms):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维护高标准的qms,符合iso13485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风险管理文件(rmf):包括风险管理计划、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剩余风险评估。

监管审查和批准

伦理委员会(ec):所有临床试验必须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主管当局(competentauthorities):对于c类和d类产品,需要向欧盟各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

通过这些分类和相应的临床试验要求,欧盟ivd产品在进入市场前经过严格的评估和验证,上市后也能持续监测其性能和安全性,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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