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外债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 供应商
- 金九盛达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651617875
- 联系人
- 王子曦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9-18 10:00
天津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相关各方基本情况(如借款人、境外贷款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情况)、借款人情况(经营状况、基本财务情况、债务组成结构等)、外债发行方案(外债发行架构、币种、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地点、承销机构等)、项目基本情况和外债资金用途情况、借款人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2.相关项目文件:包括借款企业设立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机构批准引进设备的文件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项目所涉及合作协议,融资协议(或融资意向书)及其他必要文件;
3. zui近一年审计报告和zui新一期财务报表;
4.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涉及担保方,也需一并提供);
5. 外债风险防控预案;
6.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7.属于境外发行债券的项目还需提供以下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 企业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 涉及国有资产的企业需出具国资委同意函;
-提供发行人和/或债券发行增信方国际主体评级(境外发行公募债券),因特殊原因不适宜做国际评级的企业,需提交说明材料。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企业在申请前咨询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另外,天津市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的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外债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是否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2.如需备案登记,在贷款或债券发行前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
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
4.审核通过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凭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可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外债登记和回流结汇等相关手续。企业发行外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填写后报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中境外发债企业还须于每年年底前总结报送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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