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纳税人满12个月,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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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吴经理
所在地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更新时间
2024-11-17 08:30

详细介绍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下,电子税务局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的,具体操作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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