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不含试剂需要多少人?医疗器械三类延期需要哪些材料?延期过程需要处理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优质的办公地址
- 供应商
- 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销售部
- 认证
- 报价
- ¥2500.00元每件
- 三类医疗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 二类备案代理
- 二类三类许可证
- 注册+转让
- 联系电话
- 13121738097
- 手机号
- 13121738097
- 联系人
- 何秋菊
- 所在地
- 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11-30 07:09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北京想要了解办理的企业看这里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医疗器械分几类?
一共三类: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执照上面加上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就可以正常销售;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办公室和库房需要多大面积?
根据zui新法规要求:
6840体外诊断试剂含冷链: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冷链20立方米
剩下所有产品都是: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
四、办理医疗器械三类,交件需要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 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身份证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
3. 办公室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库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委托三方储存的,需要三方物流资质复印件、库房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物流服务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复印件;)
五、验收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房子:
1.面积达到要求。
2.办公室设备设施齐全(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固定网络等办公设备)
3.门牌号、门牌logo
4.现场与平面图一致;
5.不能有家居用品;
6.库房要是空置状态
7.摆放地拍或者货架,温湿度计,粘鼠板,灭火器,空调等
北京企业有需要办理或者了解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可以随时联系我,十余年经营专注于办理医疗器械,北京各区政策十分了解,经验十足,为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办理医疗器械二类、三类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合法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为了方便企业顺利办理相关许可证,可以选择全包代办服务。以下是详细描述办理流程、要求及准备材料。
一、办理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基本要求
1.经营场所和库房:企业需具备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库房面积和条件应满足储存医疗器械的需求,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2.人员要求:需要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阶段
1.1咨询与评估:与代办机构联系,详细咨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代办机构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1.2签订合同:双方确认代办服务内容及费用,签订代办服务合同。
2. 资料准备
2.1基础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和库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2人员资料: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简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2.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3. 现场考察
3.1场地准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对经营场所和库房进行布置和整改,确保符合审批要求
3.2现场指导:代办机构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协助企业准备现场检查。
4. 提交申请
4.1材料审核:代办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2提交申请:代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5. 现场验收
5.1预约检查:药监局受理申请后,会安排现场验收时间,通知企业准备现场检查。
5.2现场验收:药监局派遣检查人员对企业的经营场所、库房、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验收。代办机构会协助企业迎接检查,确保检查顺利通过。
6. 领取许可证
6.1审核通过:现场验收通过后,药监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zui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以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系统功能说明及操作规程;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目录;
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计划;
9、上一年度医疗器械质量报告;
10、近期一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承诺书。
1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表。
1. 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经历;企业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2.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3.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销售、采购、售后服务等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销售、采购部门应当有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的人员,售后服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的人员。
1. 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
1.具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系统应当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功能,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满足企业对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需要,具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数据库和数据查询功能。
4.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医疗器械追溯能力,能将医疗器械进货查验、销售、使用等情况与质量管理情况相互关联,实现一物一码,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产品质量跟踪功能,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三方数据对接。应将所经营医疗器械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召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