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审核材料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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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捷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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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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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上海市宝山区地杰路58号1幢1层
更新时间
2024-07-05 09:38

详细介绍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代办审核材料标准


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上海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需要材料: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由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后打印)(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2份)

二、营业执照(政 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复印件1份)

三、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政 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如有)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有)(政 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复印件1份)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六、网站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七、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政 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八、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政 府部门核发,纸质)

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数据查阅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保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十一、授权委托书(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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