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境外投资备案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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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九盛达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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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51617875
- 联系人
- 王子曦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8-31 1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分类,特别是对于敏感类项目和非敏感类项目的区别处理。此外,商务部也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备案和立项管理。以下是关于当前境外投资备案政策的几个关键点:
投资主体和项目的分类
敏感类项目:不论投资主体直接还是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均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非敏感类项目:如果投资主体直接开展,无论中方投资额的大小,均须向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进行备案;如通过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应报告,3亿美元以下的则无需履行相关手续。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在判定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如果资金来源于境内企业,即使通过境外spv进行收购,也视为境内企业直接开展投资活动。
申报和备案流程
单一申报与分开申报:若境外spv是为了特定收购目的新设且属于收购交易环节之一,则两个步骤可视为一项境外投资并一次性申报。
设立境外spv:允许在完成odi申报前先行设立境外spv,但需确保不涉及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并在申报文件中一并披露。
资金来源和实缴安排
证明文件要求: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资产权益出资、银行融资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来证明资金来源的真实合规性。
实缴出资的灵活性:在新设境内企业的情况下,允许在获得发改委备案通知书后实缴出资,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出资承诺函、财务报表等,以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外汇管理改革
外汇管理的便利化: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确保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
以上分点全面概括了当前境外投资备案的主要政策和操作要点,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参考。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合理规划境外投资活动,确保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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