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办劳务分包许可证多少钱不成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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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7 07:03

详细介绍

2024年新办劳务分包许可证多少钱不成功不收费

具体细节及价格请联系中财企商集团 柏经理


劳务分包资|质申请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资|质申请办理程序:

1、建 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 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劳务分包资|质申请提交材料明细: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含变更记录栏);

4、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6、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7、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9、对专 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应专 业的证明材料,社 保证明;

10、代表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有必要是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1、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 筑企业生产情况》,《建 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

12、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3、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一、开劳务分包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注册建 筑劳务分包公司流程

1.首先需要准备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的所在的房产证明,自己的房产需要提供房产复印件以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租的房产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复印件,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5.想好公司的名称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在线提交预申请。

6.名称审核通过之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的登记证书。然后携带证书,班里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6.去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领取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等级证以及办理基本的账户和纳税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想要进行注册劳务分包公司的人就要清楚法律的规定条件,满足条件了才能办理注册手续,这样才会注册成功。当然在注册的时候需要办理者准备好需要的材料,这也是新注册必须要的,否则难以注册成功。

整理材料

完善材料

缴纳人员社 保材料

网上开户

网上信息采集

网上材料填报

出申请资|质条形码

窗口申报材料核实及原件核定

窗口受理

网上出受理公告

审核公告

核定公告

领证

无分包资|质不得分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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