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销方式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11-14 08:00

详细介绍

1、除册

公司可以向 acra 申请从登记册中删除其名称,如果有合理理由认为该公司没有开展业务,并且该公司能够满足注销标准,acra可以批准该申请,如果公司已注册 gst(消费税) 并且不再开展业务,则必须向 iras 申请取消 gst 注册。

2、清盘

公司将任命一名清算人或临时清算人来结束其事务,并根据《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提交必要的报告

成员自愿清盘:如果董事认为公司能够在清盘开始后的 12 个月内全额偿还其债务,公司可以决定自愿清盘。

债权人自愿清盘:如果公司的董事认为由于其负债而无法继续其业务,公司可以决定选择“债权人自愿清盘”。

强制清盘: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根据法院命令清盘,例如:公司无力偿还债务。

法院可委任清盘人结束公司事务,如法院未委任清盘人,破产管理署署长即为公司的清盘人。

3、简化破产程序

为微型和小型公司提供简单、快速和低成本的程序,以协助公司清盘或企业债务重组。

sip 下有两个独立的程序:

简化清盘计划 (swup) 为微型和小型公司提供简化的债权人清盘程序。这适用于公司资不抵债、打算停止业务并选择清盘的情况。

简化的债务重组计划 (sdrp)使微型和小型公司能够重组其债务,同时保持可行以扭转业务局面。

4、接管

例如,如果指定接管人为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执行抵押,则公司的财产可能会被置于接管之下。

5、司法管理

如果公司或其债权人认为公司无法/将无法偿还其债务,并且有合理的可能性使公司重振,法院可根据申请,而不是诉诸清盘,责令将公司置于司法管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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