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络剧制作公司资质办理,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供应商
- 深圳市博雅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7710497077
- 手机号
- 13100639700
- 经理
- 戴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金銮国际商务大厦2期弓村商业广场D710-71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12-15 08:08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要求: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
适用的企业
1、影视内容创作公司:涉及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等领域制作业务的企业。
2、广播节目制作企业:专门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等广播节目的制作。
3、节目版权交易代理公司:专注于广播电视节目版权及代理交易的企业。
4、关联行业企业:如文化传媒、网络视听、数字内容产业等涉及广播节目制作的公司。
5、广播电视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这些单位在制作广播节目时,需要相应的许可证。
6、短剧相关:短剧上线各平台和广告投流推广必备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