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
常理企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认证
服务模式
流程熟悉,一对一服务
服务优势
10年+企业,专业专注
服务区域
全国各省市
联系电话
18051097905
全国服务热线
18051097905
联系人
褚小伟
所在地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1205室
更新时间
2024-06-05 10:00

详细介绍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发布的法定。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获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营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申请条件】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旅社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旅行社交纳金: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金不少于2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金账户存入5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金不少于14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金账户存入35万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金不少于5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金账户增存10万元。

【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国内社是在各省市旅游管理局,出境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

想要了解更多,欢迎来电咨询;

常理企业服务旨在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品质服务,请您放心。十年+经验咨询老师,全程跟进,专业服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怎么办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