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材料都有什么,怎么申请)办理审核条件都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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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9 09:00

详细介绍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办理: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审批部门:县级单位广电局(部门地区市广电局)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审批单位: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2、许可证有效期:2年

  3、无证经营有什么后果?无证擅自经营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许可证”。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递交申请工作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主要针对于在线下拍摄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企业所需要办理的资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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