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办理地点须知

供应商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广部
认证
文化传播公司
3名人员
演出公司
人员业绩
视频拍摄公司
视频要求
手机号
15821951161
联系人
雷经理
所在地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更新时间
2024-06-11 07:59

详细介绍

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办理地点须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选择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广部作为您的服务对象。我们是一家专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的公司,熟悉并且熟练办理上海各区的许可。在此,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以及办理地点须知。

基本条件:

文化传播公司(3名人员):

基本条件
1. 公司需在上海注册并具备合法营业执照。
2. 公司应雇佣至少3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传播的专业人员。

演出公司(人员业绩):

基本条件
1. 公司应具备合法的演出经营资质。
2. 公司应能够提供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的人员业绩,包括参与制作的作品及其播出情况。

视频拍摄公司(视频要求):

基本条件
1. 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视频拍摄经营资质。
2. 公司应能够提供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标准的视频作品,包括画面质量、后期制作等要求。

办理地点须知: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地点为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具体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1号。

为了顺利办理广电证申请,请您准备以下必要的要求和申请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由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公司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包括合法营业执照、演出经营资质、视频拍摄经营资质。

公司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文化传播公司需要提供3名从业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书、学历证明等材料。

演出公司需要提供参与制作的作品及其播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视频拍摄公司需要提供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标准的视频作品样本。

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说明和证明材料。

网络短剧办理广电证是必须的,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是确保您的作品能够正规合法地在广播电视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重要保障。与此,广电证的申请也是一种品牌宣传和形象塑造的机会。一个拥有广电证的网络短剧将更容易得到广告主的认可和投放资金的支持,更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视率。

如果您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的业务咨询顾问。我们将全力协助您顺利办理申请,让您的网络短剧在广电媒体平台上大放异彩!

再次感谢您的选择,期待与您的合作!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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