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中心
- 供应商
- 福建助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88.00元每件
- 品牌
- 助游
- 型号
- 无
- 产地
- 全国
- 手机号
- 15305902318
- 联系人
- 陈新地
- 所在地
-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906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09 10:00
福州、厦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是保证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随着网络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也日益重要。那么,如何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呢?福建助游将为您详细解析福州和厦门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轻松完成备案手续。
一、了解备案政策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在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同时,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也需在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备案号。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在完成备案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备案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以及备案号等。
二、满足办理条件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通信部门出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5.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
二、准备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通信部门出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
5.符合申请的网站。
三、了解申请流程
申请人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或者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采用无纸化方式,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网上填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备案申请书,下载打印并签字加盖备案者公章,连同其他备案材料和证明文件均应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后,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按受理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系统自动显示状态为已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备案:资料受理后,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并办结,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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