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士蓄电池12V200AH通信基站用狭长型FT12-200室外通信标机用
- 供应商
- 江苏北禾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230.00元每只
- 品牌
- 理士
- 型号
- FT12-200
- 维护
- 免维护蓄电池
- 联系电话
- 13057554313
- 手机号
- 13057554313
- 经理
- 梁华东
- 所在地
-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270号八卦洲创业园A栋办公楼1-239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5-17 07:00
理士蓄电池注意事项:
1:同箱电池同组使用,切勿将不同规格、不同厂家、新旧不同的电池混用;
2:切忌正负极间短路;
3:避免电池达到保护电压后的再次使用;
4: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5:充、放电使用过程中切勿超出技术参数(电压、电流)要求范围;
6:远离热源、火源、避免阳光直射;
7:远离儿童;
8:蓄电池在维护过程中避免溶液沾到眼睛或皮肤上,如偶有发生沾到皮肤、衣物上,须立即用大量清水;严重时须送医院治疗;
9: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
10:废弃的旧蓄电池应集中存放到指定地点或由蓄电池厂家回收
理士蓄电池ft12-200机房设备专用后备电源
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
离线式测量法
a.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负载的方式,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
b.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环境温度、时间。
c.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室内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d.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
e.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放电时 k=0.006/℃;3h率放电时 k=0.008/℃;1h率放电时 k=0.01/℃)
f)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在线式测量法
a.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容量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
b.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小时以上。
c.对a)中放电时找出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温度、放电时间和室温。以后每隔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
d.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如果室温不是25℃时,则应按照(a)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
e.放电试验结束后,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恢复其容量。
f.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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