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0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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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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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6-02 07:00

详细介绍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这说明,股东分红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为原则,但法律并不禁止全体股东以公司《章程》条款或股东会决议等形式约定按认缴出资比例或其他比例分配。因此,乙出资0元不代表其无权依据公司《章程》按股权比例(也就是认缴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经营收益成果。当然,股权转让是交易双方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公司实际分红;但当一方股东以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公司时,相当于他通过转让价款提前取得了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我们在实证分析和研究中查阅到,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期刊2022年第2期中的《浅析出资额未实缴到位情况下股权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下称《浅析》)一文中,注册会计师也持相同的观点,即:

在未出资或不完全出资时,采用净资产核定法核定净资产,不能机械地采用每股净资产乘以持股数量或所转让股权的占比乘以净资产总额来确定净资产份额,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的情况;二是章程或协议对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具体约定。

总结:需要看净资产如何。如果净资产为负,0元转让,未实缴,一般不需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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