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翻唱歌曲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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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雷先生
所在地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杨马小区11栋侨香苑906(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4-05-17 10:00

详细介绍


情形一,把翻唱歌曲作为个人爱好仅供个人娱乐,不侵权,或者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也不属于侵权。


      情形二,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


      情形三,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翻唱,才算音乐侵权。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翻唱歌曲这种情况,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是不从事经营为目的的话,一般情况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自己翻唱歌曲,是为了进行商业用途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翻唱歌曲,翻唱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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