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条件及材料
- 供应商
- 盈多多(上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部
- 认证
- 品牌
- 申与城
- 类型
- 商务备案、协会备案、公安备案
- 服务内容
- 提供场地办理
- 联系电话
- 13072153109
- 手机号
- 13072153109
- 联系人
- 邓老师
- 所在地
- 上海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5-01-11 08:59
办理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条件及材料
办理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条件及材料
(三)各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要求,对备案登记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所记载的各种信息是否一致;《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核对,并在《备案申请登记表》上“派驻地工作处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统一送至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四)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到行业协会工作处送达的《备案申请登记表》后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交还给行业协会工作处。
(五)各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将经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申请备案登记经营者的申请材料一并送至行业协会秘书处。
(六)行业协会秘书处对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按规定统一编号,并将经营者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备案,统一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续)”,并通过工作处向备案申请经营者统一发放,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由工作处统一收回送至秘书处,秘书处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备案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4、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还需提供《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5、是本会会员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