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北京注册公司新解

供应商
中昇达(北京)商务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0581090
联系人
高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南小区甲4号303室-2050(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4-05-29 07:00

详细介绍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自然人股东或者企业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gaoji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6、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书;

7、公司经营范围内容;

8、公司注册资金。


特别注意: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yongjiu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

              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yongjiu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

             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中昇达(北京)商务有限公司竭诚全方位的工商服务代办理各种工商业务。我们深知企业在注册过程中所面临的繁琐和费时,因此我们将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来为您解决所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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