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宫外投资备案所需附件资料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05-17 08:00

详细介绍

(1)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
(2) 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按照国家 11 号 令规定应追溯到自然人或国资委)。
(3)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例如审计报告)
(4)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例如董事会决议等具有法 律效力的投资决策文件,投资决议需包括投资内容和金额)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合资新建或并购类项目,需提供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或并购协议,外文版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6)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自有资金证明是投资主体近一周银行流水,如有多个银行账户的需提供截至同一天的银行流水;融资部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贷款意向书;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之和要大于拟投资金额。)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报省发改委备案的抬头写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谁决策谁承诺的原则,真实性承诺书由决策文件中签名的人员签字,即决策文件和真实性承诺书签名人一致。如公司决策人员仅一名,则需作出书面说明,并附公司章程等支撑性文件。)
(8)国有企业应提供国资委批复文件(如按管理权限不需要报国资部门,需提供一份说明文件和所依据的国资部门管理文件,说明有关情况并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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