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水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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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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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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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号
- 18831187358
- 经理
- 史晓辉
- 所在地
-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丽居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17 08:00
衡水水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表)
3、水土保持验收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各类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建议书、项目申请书,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报告、表)等各种工程规划服务的公司,业务涉及全国,熟悉等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咨询工程师、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程咨询服务保证质量,信守合同,讲求信誉,遵守职业道德,负责为委托方保守秘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咨询工作。凭借的技术,高端的品质,诚信的经营和不断创新的精神公司发展迅速。在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不断总结不断优化为客户的服务,和一如既往的热情赢得了新老客户的极高评价及青睐。我们熟悉各种流程环节,可快速、*的为您提供服务
第二章 征收
第五条 在本自治区境内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
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
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
偿费。
前款所称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
(一)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
(二)烧制砖、瓦、瓷、石灰;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
第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以下机构负责征收:
(一)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项目建设期间,由审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自治区水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未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部门的市辖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
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二)矿产资源项目开采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遵循矿产资源所在地管理原则,委托地
税部门代征。未分设地税机构的市、县(区)委托国税部门代征。
(三)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
收。
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征:
(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对石油、天
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对石油、天然气按照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