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不再接受零申报,收到香港下发的利得税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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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4-09 16:13

详细介绍

近有不少客户在询问关于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税表的问题。

先来说一下什么是利得税表。


利得税表,是指根据香港政府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无论是否有业务发生),都需要根据公司成立的第一个月起计,并按每一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向税务局申请一份利得税报税表,呈报香港公司在该年度内所获得的利润及相关款项。


利得税表是香港政府向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无论是否有业务发生)发出的税报税表,由利得税局每年发出一份报税表给香港公司注册处。


那么近期收到利得税表该如何处理呢?



在收到利得税表后的一个月内,将表格递交给香港公司注册处。


①若您是新注册的香港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则无需提前做账审计,可以在收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内递交即可;


②若您是已有经营业务的香港公司,则需根据其商业登记证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确定需要做账审计的范围;


③如果您有香港本地经营场所,可在收到利得税表后的两个月内自行安排做账审计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如需做账审计,必须要有会计师在场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如为非香港公司则无需提供);


④如果您是首次在香港成立公司,且不能按时完成香港会计师公会要求的利得税表,则需要在法定期限内递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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