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读:进口铁矿监管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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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 更新时间
- 2024-11-27 08:08
一、公告核心内容
1. 调整抽样检测方式:自2020年6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铁矿的抽样检测将不再逐批实施,而是改为依企业申请进行。在必要时,海关将进行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
2. 品质证书申请流程:若进口铁矿收货人或代理人需要海关出具品质证书,需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将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并出具品质证书。
3. 现场检验检疫内容:公告明确提到,“现场检验检疫”将涵盖现场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处理、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排查等内容。
二、公告出台背景
此次调整是海关总署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减少企业滞港成本,加速企业生产流转,旨在进一步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主体地位。
三、海关监管方式
海关在保留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职能的同时,将依据风险研判,通过风险布控实施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
四、品质证书申请细节
企业如需海关出具品质证书,需在申报时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并勾选“需要品质证书”选项。海关将按照“先放后检”模式对进口铁矿进行品质检验并出具证书。
五、常见问题解答
1. 品质检测是否收费:无论企业是否申请品质检测,海关均不收费。
2. 不需要品质证书是否可以销售使用:海关现场完成合格评定放行后,企业可提取货物并销售、使用。
3. 被抽中监督检验后能否提离:海关完成抽样后,货物允许附条件提离,但不得销售、使用。
4. 申请品质证书后能否提离:同样,完成抽样后货物可附条件提离,但不得销售、使用。
5. 卸货后能否申请品质检测:企业未申请但发现重大品质问题,若铁矿仍在海关监管区域且具备检验条件,可书面申请检测;否则海关不接受申请。
6. 海关依职权检测是否出具证书:海关不再出具品质证书。
7. 数/重量检验是否仍需进行:是的,进口铁矿仍需进行数/重量检验,按相关公告执行。
此次调整旨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确保进口铁矿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