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流程及费用一览
- 供应商
- 成都小代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5802844474
- 全国服务热线
- 19938195573
- 联系人
- 快代办
- 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视界广场23楼
- 更新时间
- 2024-04-0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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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公司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 办理税务注销
公司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税申报表》办理清税证明。涉及未缴税款的,应缴清税款和滞纳金。
5. 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规定文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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