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办理粮食进境和指定加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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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9-06 08:08

详细介绍

一、注册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

进境粮食生产、加工、存放企业需完成“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的注册,确保能够顺利进行粮食调运等操作。企业需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并及时录入粮食调运、核销等相关信息。

 

二、指定场所进境粮食办理流程

1. 办理检疫初审
进口商在签订进境粮食贸易合同前,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时需明确指定加工场所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同时需联系加工厂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

2. 办理检疫审批
凭《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到进境口岸海关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 实施口岸检验检疫
口岸海关对入境粮食进行验核、现场查验及检疫等,并出具相关单证。符合要求的允许进境粮食调运。

4. 办理调运审批
海关在“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内办理进境粮食调运审批。调运审批单由指定加工企业发起,经口岸、指运地海关审批后,方可调运。

5. 办理流向变更
粮食入境后,若因加工能力、仓容或粮食质量问题需变更流向,进口商需向口岸海关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6. 开展粮食调运
进境粮食加工企业应建立运输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粮食调运,确保运输工具密封,并上报异常情况。

7. 封存与加工
进境粮食应存放于指定加工单位已备案的仓库,海关出具检验结果前不得加工使用。粮食加工需按申报用途和生产工艺进行,并如实记录加工信息。

8. 办理进境粮食加工核销
粮食加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提交相关材料。企业需留存全过程记录,并录入系统,至少保存2年。

 

三、重要提示

1. 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加工进境粮食,禁止倒买倒卖。违法行为将受到《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 调运过程中需严防撒漏,指定企业应监督运输企业落实防疫要求。

3. 定期清除自生苗及外来杂草,发现有害杂草定植情况及时向海关汇报并配合开展防除工作。

4. 进境粮食指定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开展后续监管、核查、稽查及杂草监测等工作。

 

通过本文,我们详细了解了进境粮食指定加工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包括注册管理系统、办理检疫和调运手续、变更流向、调运、封存、加工、核销等环节。同时,也强调了遵守规定、配合监管的重要性,以确保进境粮食的安全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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