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个体户注册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市场部
- 认证
- 手机号
- 18002536286
- 所在地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A座1804(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3-28 13:50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5、对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来说,以上政策均可以叠加使用,并且今年享受核定的个体户,明年也可以继续享受,详情可咨询合泰企业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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