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合伙企业注册要求(员工持股返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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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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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0180825
市场经理
汪女士
所在地
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更新时间
2024-06-02 07:00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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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什么税?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为所得税透明体,按照投资者的身份分别由投资者缴纳不同的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及产生的收入,合伙企业则需要依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印花税等等。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怎么交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文,如果该合伙人为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居民的,参照中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安排,依法享受可适用的协定待遇。

 

  然而,难点是非居民企业合伙人何种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属于积极经营所得还是消极所得,应当如何适用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条款,这些问题涉及合伙企业税法规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协定/安排的协调,有待财税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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