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车用尿素进出口商检流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 供应商
- 深圳市中外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25108873
- 全国服务热线
- 18194089586
- 业务经理
- 詹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华社区文华大厦东17B
- 更新时间
- 2024-05-28 08:00
什么是尿素
//
尿素,分子式:co(nh2)2,分子量60.06,密度1.335g/㎝³,又称碳酰二氨、碳酰胺、脲。纯尿素为白色、无味、无臭的针状或棱柱状晶体,常压下熔点为132.7℃,具有吸湿性,易潮解,易水解,弱碱性,与酸性肥料制成复合肥料。是简单的有机化合物之一。
//
尿素重要的用途是作肥料,其含氮量在46%以上,在土壤中转变成碳酸铵后水解被植物吸收,是目前含氮量高的氮肥。
除作为肥料外,尿素还有一种用途——车用尿素。车用尿素是指浓度为32.5%且溶剂为超纯水的尿素水溶液,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早出现在欧洲,它被装在尿素罐里面,当传感器发现排气管中的氮氧化合物,就会自动喷出雾状车用尿素,与氮氧化合物混合在一起在scr反应罐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终生成没有污染的氮气和水排出。
part
02
尿素出口相关政策
//
2021年10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8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小贴士
“海关监管条件”为“a”类,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海关监管条件”为“b”类,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part
03
尿素归类小贴士
//
税则中3102品目注释中,对尿素的描述为:尿素(碳酸二酰胺),不论是否纯净;主要做肥料用,但也可作为动物饲料,还可用于制脲甲醛树脂、有机合成等。该品目注释中还明确,该项下的矿产品或化学产品,即使明显不作为肥料使用,也应归入本品目。
因此,尿素(不论是否水溶液)应归入31021000,车用尿素也应当归入该税号。
//
需要注意的是,31021000项下有两个税号,分别为3102100010和3102100090。
3102100010为进口配额内尿素,进口税率4%,监管条件为t/a/b;3102100090为进口配额外尿素,进口税率50%,监管条件为a/b,出口时应申报该税号,出口退税税率为0%。
两项税号增值税税率均为9%。
//
3102100090税号下有3个检验检疫编码,分别对应不同的商品(详见下表),申报时应如实填写。
part
04
相关检测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目前,涉及肥料的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主要包括《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01)等标准。
//
车用尿素标准主要为《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gb29518-2013,该标准对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等指标做出了相关规定。
//
除此之外,出口商还应关注对应进口国的相关商品标准。
part
05
规范申报
//
尿素应严格按照规范申报目录要求进行填制,申报主要内容包括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包装规格、总氮含量、品牌(中英文)型号以及成分含量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