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标准、欧盟UFI注册通报提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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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26 08:00

详细介绍

ufi编码uficode欧盟ufi注册和sds安全数据表

sds(safety datasheet)安全数据表,也叫安全技术说明书。在许多国家,化学品以及含有化学品的产品具备合规的sds,以及在此类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使用和传递sds是一项法规要求,如欧盟reach法规、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都提出了相应要求。

近收到许多客户反馈:其下游的欧盟进口商要求他们提供符合欧盟法规(eu)2020/878要求的sds。进口商为什么突然这么急迫地要求更新sds?在此小编给大家做一下关于欧盟法规(eu)2020/878要求的sds的解析。

欧盟已于2020年6月29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 (eu) 2020/878法规,修订了reach法规 (ec) no1907/200附件ii关于编制安全数据表(sds)的要求。此修订法规原定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直接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由于考虑到sds的更新可能对企业造成负担,修订法规规定给予企业2年的过渡期,即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企业仍可以按照reach法规附件ii在2015年发布的修订法规(eu) 2015/830的要求提供sds。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出口欧盟产品sds安全数据表必须符合欧盟新法规(eu)2020/878新要求和欧盟ufi注册,否则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ufi注册和欧盟新法规(eu)2020/878安全数据表sds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7条:

1、于sds第1.1节pcn通报产品体现唯一配方标识符 (ufi)ufi编码ufi code;
2、于sds第3节与第9节纳米产品必须说明其纳米形态/颗粒特性等信息;
3、于sds第2.3节、第11.2节和第12.6节必须说明产品是否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于sds第3节注明包含clp附件vi中的属性(特定浓度限值、乘数因子(m 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
5、需要披露引发补充危害声明euh208的成分;
6、更新必须披露的非危险和分类混合物:较低浓度的致敏物、致癌物(类别2)和生殖毒素。
根据欧盟法规eu 2017/2100(3) 或欧盟法规eu 2018/605被确定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浓度≥0.1%的物质。
7、与ghs保持一致。
sds第9节理化性质信息要求与ghs要求一致;sds第14.7节细化散装海运信息等。

sds执法计划(ref-11):

新sds编写法规出台后,欧盟执法论坛计划开展第十一次联合执法行动(ref-11),此次ref-11将重点检查sds是否符合修订后的reach附件ii中的新要求(2023年生效)和欧盟ufi注册。执法论坛将于2023年进行执法审查,2024年完成审查报告公布。

小编建议与欧盟有贸易往来的相关化学品生产、贸易、销售企业及时对产品的sds进行检查并更新和欧盟ufi注册,避免在ref-11执法检查中受到处罚,以保证输欧产品顺利进入市场。


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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