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疫】特殊物品出入境——重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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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更新时间
2024-11-20 08:08

详细介绍

一、违规案例警示

● a地海关查获旅客未申报携带人体血液出境。

● b地海关发现旅客未申报携带大量人体胎盘素针剂入境。

● c地海关在快件中查获未经申报的微生物。

● d地海关截获夹藏在“办公文件”中的人体唾液棉签拭子。

上述物品均未经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已依法处理。

 

二、特殊物品定义

特殊物品指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具有传播传染病风险或冷链运输要求,需严格检疫监管。

 

三、如何识别特殊物品

根据定义和用途,特殊物品包括医用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及血液制品等,用于医学、科研或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

 

四、出入境流程及要求

1、网上检疫审批: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单。

2、检疫查验:凭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海关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放行。

3、后续监管: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使用单位需向目的地海关申报后续监管。

 

五、正确申报入境案例

1. 企业申报:某生物公司成功从美国进口科研用抗体偶联物,经风险评估和审批后入境。

2. 个人申报:某旅客携带自用胰岛素入境,提前咨询并开具医院证明,顺利通关。

请广大出入境旅客和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合法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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