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代理记账财务公司
- 供应商
- 西安君翼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00.00元每件
- 品牌
- 西安君翼财务
- 服务
- 代理记账
- 服务地址
- 西安各区
- 联系电话
- 19991859776
- 手机号
- 19991859776
- 会计
- 付友东
- 所在地
-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8号立丰国际广场5号楼2单元1602室
- 更新时间
- 2024-03-19 16:0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领域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此次修订后的新细则,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税务机关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指导和规范。
第一条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电子发票。
第二条
发票不能随意变更金额,包括计算金额的数量和单价。
第三条
虚开发票的界限被进一步明确,未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第四条
必须开具正规发票,不得用其他凭证代替,如收据等。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为我国税收管理领域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税收征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同时,也将为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动我国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