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非正常用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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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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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恒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800号斯米克大厦6楼
更新时间
2024-05-13 08:20

详细介绍

1、对于被认定为非正户的公司,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还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对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4、若出口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则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正常户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

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1.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2.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非正常户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后,准备好注销税务登记的资料,可以去主管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套餐业务——清税注销套餐”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非正常户是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应该是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取得办税服务厅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出具的或者在电子税务局下载的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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