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发票被定偷税!2024年起,发票作废得按这个来!

供应商
上海企服宝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3386036651
手机号
13386036651
联系人
王经理
所在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2幢2区12029室
更新时间
2024-04-28 07:30

详细介绍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公司因为进项不够的问题,采用作废或者红冲发票的手段来逃bishui款。这样风险巨大!


违规作废发票被定性偷税

违法事实:

你单位因对***商贸有限公司履行《钢材购销合同》情况存在异议,与其产生商业纠纷,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3月份,在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已开具给下游单位***商贸公司的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违规作废和红冲处理,其中将2021年12月份开具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212130,发票号码30687526-30687534)于当月进行了违规作废,金额为827802.58元,税额为107614.34元,价税合计935416.92元;


将2021年9月、10月、12月份的9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211130,发票号码606,606,发票代码3200212130,发票号码30687535)进行了违规红冲,金额为764411.41元,税额为99373.49元,价税合计863784.90元。


江苏陆鑫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事项,虚假申报,少申报应税收入1592213.99元,偷逃相应税款,该行为系偷税。


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0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虚假申报的行为系偷税,对你单位所偷逃的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税款处以1倍304532.46元的罚款。


注意!

数电票不能进行作废,只能红冲!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也就是说,数电发票只能红冲而不能作废!


数电发票如何红冲呢?操作如下:


情形一: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情形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偷税,作废发票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