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妆品进口报关
- 供应商
- 塔芮斯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321129600
- 手机号
- 18321129600
- 联系人
- 程先生
- 所在地
-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66弄7幢
- 更新时间
- 2024-11-30 09:00
塔芮斯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进口物流“、“一站式进口物流”、“标准企业物流外包”的公司,公司整合了全球优质物流供应链配套资源,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标准化作业,是国内大中小企业youxiu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链物流项目,专精以“新旧机电、食品酒类、原木木材、化工原料、化妆品、杂货原料”6大类货类共1600多种商品为细分物流服务,力求精准高效地服务于客户。目前,公司标准整合了海内外优质物流配套使用资源,在沿海主要进口枢纽港,依据不同产品需求整合了优质物流资源。
化妆品(huà zhuāngpǐn):为了美化、保留或改变人的外表(例如为了表演)而用于人体的调剂(除肥皂),或为了净、染、擦、矫正或保护皮肤、头发、指甲、眼睛或牙齿而用的调剂。
一、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
第一步 :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一)备案范围:
经营化妆品种类主要包括:肤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香水类化妆品、口腔类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及其他化妆品。
(二)办理流程:
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选择“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选项申请备案。
(三)申请材料:
收货人应当于化妆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
第二步 :申报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在办理申报前应提前进行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进口化妆品除了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申报外,首次进口化妆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2.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获得相关备案凭证
tips:上述两个资料在申报时可免于提交原件,海关可以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备案凭证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3.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生产国家或者地区允许生产、 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中文标签的要求
企业制作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符合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标准法规的规定。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涵盖化妆品的名称、成分表、净含量、日期标示、批准文号、原产国(地区)、代理商或经销商信息等基本信息。
化妆品的成分须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如有批件或备案凭证,其品名、成分及使用方法等,还须与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中的内容一致。
第三步 检验检疫
(一)经检验检疫合格:
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销售、使用。
(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
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