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业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
- 青岛东晟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589890775
- 联系人
- 张老师
- 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阜安工业园(1026号)(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3-11 11:56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1、下列机构可以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在事先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可以制作电视剧。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2、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3、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 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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