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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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800号斯米克大厦6楼
更新时间
2024-05-30 08:20

详细介绍

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的流程


(一)清算组备案

公司拟注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办理公司清算注销事宜,并持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备案申请书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清算组备案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法定形式后,发放备案通知书予以备案。

(二)注销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三)税务注销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工商注销

在税务注销办理完毕后,持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报告、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以及注销申请书等材料,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齐全无误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至此,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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