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怎样办理商业加盟连锁备案流程及标准

供应商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公司
认证
面向区域
全国
审批单位
省商务委员会
办理类型
加盟、连锁、商业特许单位
联系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号
13262751513
联系人
王斐斐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更新时间
2024-06-01 08:09

详细介绍

江西吉安怎样办理商业加盟连锁备案流程及标准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备案条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未经备案,有什么法律处罚?
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备备案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备案条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未经备案,有什么法律处罚?
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备备案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备案申请过程中如何保护商业秘密?解答: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可以签订保密协议、控制信息披露范围等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
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解答: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一般需要特许经营企业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资质,加盟商需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诚信度。此外,特许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也是备案的重要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备案审批周期、风险和费用可能因地区、特许经营品牌和备案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备案过程中,建议您与特许经营总部、备案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沟通,以确保备案进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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