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的5个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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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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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经理
- 詹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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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 更新时间
- 2024-06-02 08:08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了解进出口法律法规,正确运用以规范进出口业务运作,降低风险。如《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要仔细比对不规范之处和风险大小。
2、进行充分的资信调查
在选择交易对象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资信情况,如查看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真伪,考察其资产信用和履约能力。确保交易对象有承担债务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诚意。
3、采取规避风险措施
为防止信用证欺诈,尽量使用c组贸易术语(如:cfr、cif、cpt、cip等),严格审核单证,防范假冒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一旦发现问题,应提出修改信用证。
注:
•cfr(cost 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cost,insurance,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pt(carriage paid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4、签订严密的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品质条款、认证条款、价格条款、检验条款、索赔条款、支付条款、运输条款等,并要求对方出具法人代表或委托书签字的文书。
5、妥善保管各类单证
制定单证保管制度,按年份、进出口、关区等规则分类归档。从接单到催款对账,做好审查把关,保留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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